經研究,現確定下列人員為我單位擬聘用人員,并公示如下:
公示時間:從2021年1月11日到2021年1月17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內,有關人員均可實事求是向湖州市對外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在反映時應署真實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來信的有效時間以發信時的當地郵戳為準。
監督電話:0572-2552999;
電子郵箱:michelle.h@nsyun.cn
聯系人:洪雪青
通信地址:湖州市吳興區長興路258號文創中心十樓
郵政編碼:313000
經研究,現確定下列人員為我單位擬聘用人員,并公示如下:
公示時間:從2021年1月11日到2021年1月17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內,有關人員均可實事求是向湖州市對外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在反映時應署真實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來信的有效時間以發信時的當地郵戳為準。
監督電話:0572-2552999;
電子郵箱:michelle.h@nsyun.cn
聯系人:洪雪青
通信地址:湖州市吳興區長興路258號文創中心十樓
郵政編碼:313000